11月28日,从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山东组反馈会上传来喜讯,我县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验收。
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要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连续3年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首。同时,严格落实问责机制,明确县、乡两级政府职责,连续2年将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每年分值50分。制定出台了《莒县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莒发〔2011〕11号)、《关于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莒发〔2013〕21号)等文件,把推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努力做到教育均衡发展优先规划、议题优先研究、问题优先解决。近三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调度教育工作24次,到教学一线调研47次,形成了政府依法履职、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关心支持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格局。
持续加大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确定了县、乡9:1的投资比例,同时通过吸引社会投资、争取上级政策性贷款和专项扶持资金等多种筹资方式,全力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2013年以来,投资4亿元,对全县20处乡镇(街道)70处学校的136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提升改造,改造面积28万平方米,惠及近10万名学生。2015年以来,投入1.5亿元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造和教育教学装备配备,其中投资8000万元为154处义务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仪器100余万件、图书102万余册、学生用计算机8697台,专任教师用机实现人手一机。省督导评估后,我县又投资1亿元,对51处乡镇中小学校的运动场地进行塑胶化改造,超过7万名农村学生从中受益,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以来,我县投入到教育的资金达到了10.09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超过67万平方米,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
加强队伍建设,均衡师资力量。自2007年起,连续9年招考教师1923名,全部充实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和学科结构日趋优化。同时,统筹教师资源配置,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干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偏远学校倾斜,近三年先后调配交流教师811人,选派城镇优秀教干教师311名到农村任教,选派农村教干教师179名到城镇学校顶岗交流学习,推动了校际间、城镇间师资配备的均衡。
坚持精细管理,丰富教育内涵。针对我县是农业大县、每年因外出打工而辍学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县教育局建立了全员家访、学校开放日、乡镇初中全部寄宿制管理等工作机制。把对每一名学生的“入户式”家访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每学期至少对每个学生家访一次,尤其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等做到“全面覆盖、全程跟踪”。各学校每天安排3—5名家长到学校参与教学管理,每月确定一天为“校长接待日”,每学期确定一周为“学校开放周”,全方位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县将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进一步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推动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