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恩同志遗像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原煤炭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总经理,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于洪恩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3月1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
于洪恩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于洪恩,1927年8月生于山东莒县。1946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在北京煤炭工业部干部学校学习,1958年在北京矿业学院采煤系学习。1962年1月任鹤岗矿务局副局长、鹤岗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鹤岗矿务局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6月任黑龙江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1977年5月任鹤岗市委常委、副书记,鹤岗矿务局党委书记。1981年8月任煤炭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2年4月任煤炭工业部党组副书记,1985年4月任煤炭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88年5月任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总经理。1989年12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组副书记。1999年10月离休。
于洪恩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