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山东省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名单,莒县被确定为山东省I型小城市试点。据了解,被确定为I型小城市试点后,不仅能加快莒县向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镇发展,在政策资金上也将得到更多扶持。
莒县住建局 党委委员 主任科员 倪守录:一是在用地上,“租让结合、先租后让”每年给予一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二是资金上,省级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区市将出台财政支持政策,重点向新生小城市倾斜。三是融资创新上,加大省级投入,支持设立城镇化投融资平台等方式,拓宽融资平台。另外在产业扶持、简政放权、人才支撑等方面,省里也将向试点重点倾斜。
一声号角奔前程,在今后的发展中,莒县将秉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方针,不断强化政策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内生动力,着力在规划管理、产城融合、投融资、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莒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主任科员 倪守录:下步,我们将紧紧抓住扶持政策良机,加快现代化新城、文化古城、特色乡镇打造,聚力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一强三名”富强美丽幸福新莒县。
同时,莒县还将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事项,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莒县2020年在经济实力、城镇功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各方面达到我省试点城市目标。
新闻链接:
什么是Ⅰ型小城市?
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该《通知》规定: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其中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