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山东省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名单,莒县被确定为山东省I型小城市试点,据了解,此次全省共确定了15个I型小城市试点。
此次中小城市试点的确定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被确定为I型小城市试点后,不仅能加快我县向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镇发展,在政策资金上也将得到更多扶持。
一是用地支持,探索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鼓励新生小城市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省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奖励,优先支持新生小城市和重点示范镇。
二是资金扶持,省级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区市针对所辖试点城市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合理划分各级收支范围,有条件的探索建立镇级财政金库,实现财力分配向新生小城市和重点示范镇倾斜。
三是融资创新,省级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设立城镇化投融资平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行企业债券、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拓宽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
四是产业扶持,建立省级产业转移引导奖励机制,支持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布局、大城市产业转移向试点城镇倾斜,积极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利用外资项目优先在各类招商活动中进行重点推介。
五是简政放权,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的原则,通过委托、交办等方式,赋予新生小城市县级管理权限和重点示范镇相应县级管理权限,扩大县级发展自主权,整合资源配置,增强对资金、技术、人才等关键要素的支配权,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六是人才支撑,支持试点城镇引进和培养各行业技术人员,安排各级各行业专门人才到城镇任职、挂职和交流互派锻炼,加大对试点城镇领导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声号角奔前程,在今后的发展中,县住建局将秉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方针,不断强化政策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内生动力,着力在规划管理、产城融合、投融资、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推动我县2020年在经济实力、城镇功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各方面达到我省试点城市目标,将我县建设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先进型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