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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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莒县经济开发区锦泰家园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工程丰家村片区)已由 莒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莒发改审批字[2016]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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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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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经济开发区锦泰家园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工程丰家村片区)位于青岛路以东,锦泰三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91636.3平方米,其中11#、14#、17#、25#住宅楼面积均为6998平方米,主体11层,框剪结构,13#、18#、19#、20#住宅楼面积均为10503平方米,主体11层,框剪结构,地下车库21632.3平方米。计划工期5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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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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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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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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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09月19日至2016年09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省外企业须在报名截止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集中受理室报名,地址: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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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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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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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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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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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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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日照建设信息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莒县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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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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