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驾照不好考,那你还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车辆,不怕出事啊……”,近日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西环路巡逻的过程中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因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车辆,将面临罚款100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1月11日,交警莒县大队民警在西环路设岗,依法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日14时50分,民警在检查一辆鲁LHH***小型车辆时,车内散发着酒味,驾驶人面部泛红,涉嫌酒后驾驶而驾驶人李某的驾驶证还出在实习期内,去年三月才拿到驾驶证。
因李某不配合酒精呼吸测试检测,为不影响道路秩序,执勤民警将其带到大队交通管理科进行处理。“没吹过,不会。”李某不配合的一直重复这句话。在几次检测后,终于测出有效结果,李某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是40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让李某在显示结果单签字时,李某又找理由迟迟不肯签字。最后说内急竟然躲在厕所里不出来了。
据执勤民警介绍,当时,李某连钱包、钥匙、证件都不要了,就想一走了之。结果躲在厕所里半天没出来。估计是觉得躲也逃不了惩罚还是老实出来了。驾驶人李某因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莒县交警提醒新手驾驶员们,行车路上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