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抓获一名涉嫌用进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并在车内查获弩一把、麻醉箭头十余只,死亡犬只十二条。
当日凌晨3时许,莒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县城马庄烧烤城路段时,发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较为可疑,遂上前示意停车检查,不料该车驾驶人员驾车加速逃跑,民警追至城南刘官庄镇李家楼村东,车上两名男子下车逃跑,民警追至一水沟内将驾驶员抓获。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所用牌照系套牌,车内有弓弩一把、麻醉箭头十余只,死亡犬只十二条。经讯问,驾驶员孔某东含糊其辞,无法说明狗的来源,存在盗窃和使用毒药嫌疑,民警遂将案件移交治安大队处理。
治安大队民警通过调查和审讯,证实孔某东伙同孔某明在莒县桑园、峤山、店子集和五莲县石场等地,对无人看管的犬只使用弓弩发射麻醉剂致其死亡后盗走的犯罪事实。嫌疑人孔某明慑于公安机关威力到治安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嫌疑人孔某东在网上购得弓弩和毒镖,并用自己的桑塔纳2000在某修车厂换了一辆桑塔纳,将原车牌挂在桑塔纳车上。与同村孔某明合谋,由自己驾车,孔某明打开副驾驶窗口,一旦发现无人看管的犬只便射杀装入车内盗走。从去年11月至今,已先后射杀盗窃犬只30余条,涉案价值6000余元,这些偷来的死犬全部卖给县城南一熟食店主谷某某,谷某某将这些死犬全部煮了卖给了消费者。
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受到公安机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