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山东省文件一份
据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消息,为继续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宣传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认识。“学生饮用奶计划”旨在向在校中小学生提供由定点企业按国家和省定标准生产的学生饮用奶,培养少年儿童饮用牛奶的习惯,改善少年儿童的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素质,最终达到“强壮一个民族”的目的。
二、积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根据山东省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调整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方式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15〕13号),“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由山东省畜牧协会奶业分会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三、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要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饮食观念,积极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意义,提高学生科学饮用牛奶的自觉性。但“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广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
四、支持各级政府将“学生饮用奶计划”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我省部分市、县已将“学生饮用奶计划”纳入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予以补贴,各地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推广。
五、在“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中认真做好筛查工作。学校务必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学生是否存在乳糖不耐受等情况,区别不同情况,推荐学生饮用普通奶或酸奶等奶品,并且严格记录备案。
六、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学生饮用奶计划”质量监管。积极配合当地食药监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及供应企业提供的学生饮用奶的质量监管。
七、学校要建立“学生饮用奶计划”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学生饮用奶入校后各个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奶品变质或饮用方法不当造成交叉污染,按规定做好学生奶留样,以备检查。应急预案应包括: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