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新型犯罪手段也层出不穷。青年陈某从网上购买汽车遥控钥匙信号干扰器,以干扰别人遥控锁车的 方式作案4起,盗窃现金3万余元。7月5日,从莒县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近日该院以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日前经法院判决,陈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
陈某是莒县安庄镇某村村民,平时有上网的习惯,一次在上网过程中,无意间弹出一个对话框,上面写着“教你如何开锁”,陈某很好奇,点击进入该网站。经过一番了解,陈某发现利用该网站兜售的汽车遥控钥匙信号干扰器,干扰别人遥控锁车竟然如此简单。
陈某就在心里盘算着,假如用这个方法让别人锁不上车,岂不是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走车里的财物了。经过几次实验,陈某发现通过这种手段来钱真是比 打工简单多了。于是,他连续多次辗转莒县、五莲县作案4起,盗窃现金人民币28900元、港币3000元和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一宗,共计价值31300 元。他很快装大款、找女朋友,在短短两个月内就将盗窃来的3万余元挥霍一空。
随着多名车主的报案,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最终得以破案。被抓后,莒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害了公私财物所有权,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