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一男子假释后短短4个月的时间,入室盗窃作案170起,盗窃案值20余万元,月均作案40多起。临沭警方根据勘验现场以物找人,最终将这名嫌犯抓获。近日,这名男子再度入狱。
今年6月份以来,临沭县机关家属院及部分居民小区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嫌犯夜间采用翻墙入室方式,盗窃居民家中现金、手机、高档烟酒等物品,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引起恶劣影响。
民警对该系列案件现场勘验时,发现嫌犯作案特点及作案规律与8年前曾经发生的系列入室盗窃案十分相似,据此锁定曾判刑入狱的“独行大盗”丰某。丰某今年38岁,莒县人,2007年因盗窃罪被临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专案组到临沂监狱对丰某服刑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丰某刑期应到2017年10月9日结束,2015年1月14日从临沂监狱假释,假释后去向不明。
民警经排查,获悉丰某曾于2015年6月份先后多次在临沭出现,具有作案时间。专案组结合该案中一部被盗手机转卖的线索,追查出购买赃物的朱某。根据朱某供述,同时结合相关视频监控,民警发现系列入室盗窃案嫌疑人特征与丰某个人特征吻合,最终锁定系列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为丰某。
10月10日上午12时许,经过近30多个小时的蹲守,专案组民警在临沭城郊孙蒿科村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丰某抓获。丰某交代,他假释后回到临沭,在县城和城郊结合部同时有三个住处,一处用于存放赃物,一处是自己的匿身处,另一处是与恋爱对象的住所。
自今年6月份以来,丰某先后流窜至临沭县城区多处家属院以及毗邻城区的临沭街道前于店村等十几个村居,采取撬门别锁、翻墙入室等手段,疯狂盗窃居民家中现金、手机等物品,共作案170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