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阳街道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服务指南》的通知
各社区村街、餐饮单位:
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恢复餐饮单位堂食服务,现将《城阳街道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自2020年3月15日起,城阳街道辖区的餐饮单位可有序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三、各社区村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城阳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5日
城 阳街道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
有序恢复堂食服务指南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我街道为低风险地区。为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堂食服务,特制定本指南:
一、在疫情解除前,不得提供规模性聚餐。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客流量、顾客聚集,提倡采取外卖配送、打包外带等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且达到相关要求的餐饮单位作出承诺后可恢复堂食。
三、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施设备、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四、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1、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做好从业人员建档工作,市外从业人员管理按市、县疫情处置指挥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晨检。如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
3、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并勤洗手,保持手部清洁。从事分餐工作的员工,按要求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
4、从业人员应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或生病禽畜动物。
5、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对防疫的特殊要求要向客人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请客人给予理解和配合。
五、经营场所管理要求
1、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2、规范就餐方式,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相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而坐。
3、定期开门、开窗,确保室内每日通风时间不少于2小时。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4、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
5、在就餐场所利用显示屏显示或在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护知识,正确宣传引导所有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事项。
六、消费过程管理要求
1、实行用餐预约制,确保人员可追溯,合理控制消费人数,避免拥挤和排队候餐,应通过扫码或菜单点菜,结账时提倡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2、顾客就餐时要保持1米的距离,选择安全的“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就餐形式。
3、顾客进店时应进行体温检测。发现顾客情况异常的,谢绝进店,建议其立即就诊。
4、顾客除就餐外,在店内公共场合须佩戴口罩。
5、不得为顾客提供自带食材加工服务。
七、食品采购及加工过程管理要求
1、落实采购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确保来源可追溯,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制品。
2、严禁在经营场所内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等动物。
3、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4、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管理。
5、食品加工过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执行。
八、现场检查时,对有违反承诺或不符合提供堂食要求的餐饮单位,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