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县长信箱反映
陵阳官庄集市有人收取摊位费
质疑此举是否合规合法
官方给予答复
一起看看吧
来信内容:
县领导有关部门好:
常年奔波农村集市赶集,常年在陵阳街道官庄集市摆地摊,每个月在集市摆摊6.7次。每次总3到5人号称官河口村村委会人员来地摊收取5到10元不等的摊位费,每次集市有几十个摊位,集市很多同行很是疑问,此地段是原来335省道的废弃路,也不属于官庄村村的土地。
他们这样收费合法合规吗?希望有关部门合理答复?已经收了6.7年,收取的的费用是交给政府了吗?
回复内容:
您好,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已责成陵阳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根据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摆摊费用”是官河口村安排专人收取的集市保洁费,每集大约收入一百元左右,每个摊位大约收取1至2元费用,是摊主自愿缴纳的,每次集市收入全部上缴村集体账户,这一部分收入全部用于集市卫生清理机械费和人工费。
来源:莒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陵阳街道办事处已通知村两委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村集体进一步加大集市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保证集市卫生更加整洁。
对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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